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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作为海南省的特大城市之一,正致力于改善老年人的福利保障制度。近日,市民政局公布了《关于做好海口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照料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以期进一步完善老年人的福利保障制度。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海口市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将获得养老服务及照料护理补贴。这些补贴的发放将大大帮助那些生活在困难中的老年人,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养老服务补贴的对象是具有海口市户籍的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的经济困难老年人。而照料护理补贴的对象则是具有海口市户籍的,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且未享受特困人员失能护理照料服务、重度残疾人护理等补贴的经济困难老年人(60周岁以上的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对象)。
根据《征求意见稿》,养老服务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照料护理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这些标准将根据海口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进行适时调整。
对于这些补贴的申请和发放,本人或委托人可向申领人户籍所在地的镇街申请领取补贴。补贴实行按月发放,自审核通过当月起计发,将发放至老年人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这项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强化海口市政府对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关爱和保障,为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同时,这也体现了海口市政府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重视和尊重每一个公民的权益,尤其是那些需要帮助的群体,如经济困难的老年人。
现在,我们期待社会各界对该《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这一政策更加完善和合理,更好地服务于海口市的老年人群体。意见反馈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个政策早日实施,为海口市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更完善的福利保障,为他们的晚年生活献上一份关爱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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